轉知勞動部函-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,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
有關本府函轉勞動部就「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,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」相關疑義釋疑案
一、依據本府115年3月30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50580092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115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3521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原書函及相關附件各一份,如附件。
一、依據本府115年3月30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50580092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115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50013521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原書函及相關附件各一份,如附件。
瀏覽數: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