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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汐止區秀峰國小

校園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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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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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因應目前疫情2級警戒,適度調整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防疫規定,請查照。

請詳閱附件公文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0856號函辦理。
二、國內新冠疫情趨緩,目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第2級,教育部於符合指揮中心所設之條件下,調整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之校園餐飲、集會活動及戶外教學活動防疫規定及原則,惟有關校園餐飲部分,本市考量應優先確保學校落實
用餐防疫措施,達到「安全無虞」及「防疫到位」標準,爰本市學校用餐使用隔板規定採漸進開放方式如下:
(一)第一階段(110年10月12日起)優先開放可保持1.5公尺社交距離之學校可免使用隔板(如班級人數較少的偏鄉學校),惟請尊重個別家長及學生有使用隔板之需求。倘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學校,仍請維持使用隔板,本局將確認各校用餐防疫措施落實情形,再決定第二階段開放免使用隔板之時間。
(二)仍請各校持續落實以下用餐防疫措施:
1、打菜時需固定人員並佩戴口罩、髮帽及手套,其餘人員於打菜時不交談、不嬉戲,保持社交距離;用餐時不交談、不共食、不分菜、不共用餐具、不併桌、不嬉戲,於用餐前後使用肥皂洗手,用餐完畢應落實桌面清潔及消毒,凡用餐過程有離座需要,務必戴上口罩。
2、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,校園餐廳人數應為室內80人以內,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.5米/人(2.25平方米/人)。
3、合作社開放性熱食販賣,建議由專人夾取提供,如由師生自行取用,取用前宜提供師生手部清潔措施,例如於合作社放置防疫酒精、提供取菜夾等措施。
(三)集會活動(含校內研習、學生社團表演):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,或室內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應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.5米/人(2.25平方米/人)、室外300人;若超額須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。上述規定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。

三、除上述例外情形,請提醒所屬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、實聯制、保持安全社交距離,以維護師生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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