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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汐止區秀峰國小

校園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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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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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15年9月10日及9月17日舉辦「公共藝術教育訓練課程。

 
依「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」第15條規定,公有建築物及重大公共工程之興辦機關(構)應辦理公共藝術。為協助承辦人員具備完整法令認知、審議制度與執行能力,爰辦理旨揭教育訓練。
本課程內容涵蓋臺灣公共藝術法規架構、審議制度及實務流程。請貴單位踴躍薦派工程業務、公共藝術專責承辦人員,或刻正辦理公有建築物及重大公共工程公共藝術業務相關人員參訓,俾利熟稔現行制度與行政實務,據以依法辦理設置或經費納入專戶等事宜。
參加本次教育訓練課程之人員,請貴單位依相關規定核予公假,以利參訓。本課程相關事宜,請洽緒靄設計有限公司林先生(電話:02-2683-0605)。
檢附報名簡章1份,請於即日起至9月7日止完成線上報名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464j4TFf8w2ENaxz5);各場次時間、地點及詳細課程資訊請參閱簡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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