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貴校加強公共場域設備定期檢整與維護,並建立教職員及學生安全防險觀念,避免意外事故發生,保障第三人安全,請查照。
1.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19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77703號函辦理。
2.經分析本市「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」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各級學校易發事故分類及傷亡數之數據資料,理賠發生事故地點、種類及事故人身分如下:
**易發事故種類為跌倒/滑倒、尖銳物割/劃傷、其他、其他物掉落、野生動物侵襲、碰撞、樹枝葉掉落。
**事故地點依申請案件數依序為操場、走廊及樓梯、教室、停車場、遊戲場、校外、化妝室、辦公室、廚房、體育館。
**事故人身分依人數多寡依序為教職/校務人員、國小生、其他第三人、幼兒、國中生、家長、志工/導護/工友。
3.副本抄送幼兒教育科,請協助轉知所轄幼兒園。
2.經分析本市「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」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各級學校易發事故分類及傷亡數之數據資料,理賠發生事故地點、種類及事故人身分如下:
**易發事故種類為跌倒/滑倒、尖銳物割/劃傷、其他、其他物掉落、野生動物侵襲、碰撞、樹枝葉掉落。
**事故地點依申請案件數依序為操場、走廊及樓梯、教室、停車場、遊戲場、校外、化妝室、辦公室、廚房、體育館。
**事故人身分依人數多寡依序為教職/校務人員、國小生、其他第三人、幼兒、國中生、家長、志工/導護/工友。
3.副本抄送幼兒教育科,請協助轉知所轄幼兒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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