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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獎勵優秀畢業生暨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

112學年度獎勵優秀畢業生暨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
壹、 依據: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 年 11 月 17 日新北教中字第1122245219號函辦理。
貳、 目的:
一、 鼓勵各級學校優秀畢業生,肯定學生多元學習成就。
二、 激勵學生榮譽感,增強學習信心與意志。
三、 透過公開表揚,樹立典範,激發楷模學習。
四、 依公平公正公開之方式,審核本校特殊展能市長獎獲獎學生資格。
參、 優秀畢業生獎勵類別及名額:
一、 市長獎:
(一) 學習卓越市長獎:各級學校應屆畢業生每班第一名。
(二) 特殊展能市長獎:在學期間表現傑出之畢業生(含語文、科學、才藝、技能、體育、創作、社團活動、敬師孝親、服務學習、助人義行、其他有具體事蹟者)。其名額為畢業總班級數之三分之一,採無條件進位計算。
112學年度學習卓越市長獎14名,特殊展能市長獎5名。

(三)審核程序及時間:
第一階段初審:
1. 請上校網校務訊息下載特殊展能市長獎申請表提出申請,並同時檢附申請表之電子檔,寄至註冊組信箱:sfps812@sfps.ntpc.edu.tw。
2. 申請者需具備參加分區(七星分區)前六名以上或市賽、國賽前十名以上個人賽獎項至少一項,以具兩項以上個人獎者優先評選。
3. 總分須達6分方得申請。
4. 團體獎項最高採計以18分為上限。
5. 申請者應負舉證之責(必要時可請相關行政老師提供協助),提供之獎狀影本需呈現個人姓名並標示,經級任老師核對並審查相關證明無誤後,提報為候選人。
6. 本階段申請於113年4月23日(二)至5月14日(二)收件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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